今年3月,政务院就颁布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中发〔1986〕7号),文件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一般不得占用,确需占用的,必须同时落实新地。这一规定给现阶段占用耕地提供了一个还算合理的说法。
于是县政|府腾挪辗转,在其他地方又给当地村民开辟了新的耕地,同时又补偿了一笔费用。
这个年代还没有拆迁户一说,老百姓们也很朴实,政|府说占用就占用了,给补了新地就行。
不过这块建设用地毕竟是韩屯出于商业目的由县里代为征收的,何平也不想让人觉得自己是仗着老丈人占县里的便宜,让县里最终收取了每亩地五十块钱,共计三万块的征地补偿款。
地的问题解决之后,紧接着就是建设问题。用生不如用熟,何平用最快的速度把研究院的地勘、设计、施工敲定了下来,都是作家村的那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