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意思一翻译出来,给人一种王浩然将自己当做仙人一般的感觉。

 可不就是只有仙人,才有那种御风飞天的本事?

 不过虽然如此,整首诗里那种韵味,却让人不得不在心里暗暗佩服。

 尤其是程处默,平时大咧咧的,就仿佛一个粗人。

 在听过王浩然这首《水调歌头》以后,愣是半天都没明白其中的意思,到底是什么。

 不过这不能阻止他对王浩然敬佩之心。

 轻轻拍一下王浩然的肩膀,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朵下面去了。

 “行啊,兄弟,你竟然还有这样的本事?平日里怎地没发现,你还会作诗?这样,待为兄成亲之日,你来帮为兄作诗应对如何?”程处默大笑着说道。

 结婚时,和新娘对诗是唐朝的习俗。

 当然,也并非只有新郎才可以,身边的人,若是有这个能耐,同样也可以试一试。

 王浩然点头,笑着说道:“当然可以,不过你得先找到个娘子才行啊!”

 “哼,这有何难,借用你的那句话,还不是分分钟的事?”程处亮瞥个大嘴说道。

 然而,他也根本就不知道‘分分钟’这三个字,到底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只不过平日里,王浩然经常说这话,他也就记下来了。

 王浩然笑着点点头,正在这个时候。

 只见宫殿内,一身青绿装饰,手里拿着一把却扇遮面。

 在唐朝并没有流行红盖头,所有出嫁的女子,需手中拿着一把却扇遮面,只露出一双眼睛来,以遮挡她的害羞,和辟邪之用......

 传闻在女子出嫁的当日,会有妖物出来捣乱,冲撞新娘。

 当然,这也只是民间的说法,也可以说是一种习俗的来源。

 尽管长乐公主用却扇遮住她的半张脸,不过依旧难以掩盖她的娇容。

 王浩然见状,连忙迎上前去。

 躬身将手伸出,长乐公主用另外一只手,轻轻的搭在上面。

 随即,两人才会相伴着,往皇宫大殿走过去。

 然而这一路上,不知道引来多少年轻女子的羡慕和嫉妒。

 要知道,来参加这一场婚礼的,可并非只有皇宫里那些公主。

 同样还有那些王公大臣们府上的千金小姐们。

 她们大多数,全都是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对王浩然也早有爱慕之心。

 如今眼看着王浩然,和长乐公主成亲。

 尽管长乐公主的身份,要比她们高贵许多。

 也难免会引来她们嫉妒的眼光。

 随后,就是一连串的婚礼流程,什么参拜之礼等等......

 当这一切,全都结束以后。

 如此隆重的婚礼仪式,才算是完成。

 而这个时候,已经是临近子时,也就是晚上的十二点左右。

 皇宫内彻夜高歌,满朝的文武大臣们,聚集在一起,推杯换盏喝个不停。

 一来是庆祝李世民的爱女下嫁给镇边侯,二来也是庆贺这丰收之年。

 “小子,还傻站在这里作甚?新婚之夜,价比黄金,还不快回府上,去陪你的新婚夫人?”

 就在王浩然刚准备要给那些王公大臣们,挨个敬酒时。

 程咬金挺着个大肚子走过来,压低声音的说道。

 春宵一刻值千金,程咬金可不希望王浩然将这大好时光,浪费在这无所谓的敬酒上。

 要知道,他本身就是粗人一个。

 对于礼节什么,根本也不放在心上。

 王浩然微微一怔:“程伯父,话虽如此,可近日毕竟是小侄大婚,就这样离开,恐有不妥吧?”

 “什么妥不妥的,少说废话,这里有老夫盯着,你先行离去便是!”程咬金说道。

 王浩然无奈的点点头。

 程咬金的脾气,可不是一般人能应付的。

 如果他在继续留在这里,以程咬金的性格,还不得抬腿踢自己?

 不过王浩然并没有就这样直接离开,而是先去和李世民、长孙皇后打个招呼。

 又和平日里相交不错的秦叔宝、尉迟恭他们拜别。

 之后,王浩然这才骑着马,匆匆往侯府赶回去。

 今天晚上,双喜临门。

 李世民特意下旨,全城解除宵禁。

 也就是说,今儿晚上可以尽情的玩耍。

 不过依旧还有不少的巡逻官兵,在大街上来回走动着,生怕发生点什么意外。

 当王浩然骑着马,回到侯府的时候。

 夜已经深了。

 而唯独自己的那个房间里,烛光还在不停闪烁着........

 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内,只见在床榻上,端坐着一个人。

 正是自己刚刚娶回来的长乐公主。

 常言道,女人再新婚之夜时,才是最美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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