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修订后的律条,宽严是否符合大王的预期,恳请大王阅后明示。”

    秦王一听,如此浩大的修律工程,在李斯的领导下,这么快就完工,心下甚慰。

    李斯不愧是律法专家,曾经的当朝宰相,能力着实出众。当初救一命,让他干这个活,算是找对人了。

    但紧接着,秦王又禁不住有些头铁。

    按李斯的奏请,新修的律法,最终要由秦王一条条审定。

    那十几万字的竹简,搬到自己的几案前,肯定堆积得小山一样高,不知要审阅到猴年马月。

    即使审核完了,那么多的逻辑关系和法理应用的尺度,就算赢高是个律法专家,也不见得把握得精准。

    再说了,每天散了朝,就看这玩意,那也太枯燥无趣了。

    但毕竟《秦律》是国之大法,涉及到天下的治理标准和几千万人的行为准则,作为一国之君,总要对此进行拍板,如果不管不问,那与昏君何异?

    怎样既能有效审核,又不至于使自己每天面对着那些枯燥的法条呢?

    秦王在暗自想着偷懒的办法。

    看着阶下的群臣,他突然脑筋一转,“有了,就这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