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申时,刘成安已经将护庄家丁中一百名身强体壮的家丁选完了,他们另列一队,看着被挑剩下的一堆歪瓜裂枣留在操场上,发出得意的大笑。

 “哈哈哈哈!他们都是一群老弱病残,怎么跟我们争?”

 “我们赢定了,如果这都输给他们,我愿当众吞粪!”

 “不可能输的,兵对兵将对将,我们都完胜对方。”

 “他们都是一堆歪瓜裂枣,怕是单凭三爷一个,就能将他们一百人打趴下了。”

 “那剩下孙恒呢?”

 “区区文弱书生,三爷一个屁就把他给崩飞了。”

 “哈哈哈哈,别搭理那帮老弱病残了,我们去吃晚饭!”

 “走喽走喽!吃饭不积极,脑子有问题。”

 “听说三爷为了庆祝我们被选中,晚饭特地加了荤菜。”

 “……”

 另外一边,被挑剩下的队伍一个个愁眉苦脸,都在感叹自己倒霉催的,怎么就没被刘成安挑中呢!

 “真倒霉,若不是前些时日我跟随三爷砍杀流贼冲得太猛崴了脚,何至于被挑剩下啊!”

 “三爷也真是不厚道,我为他冲过锋,我为他挡过刀,凭啥不选我?”

 “得了吧,他们被选中的人说我们是一堆老弱病残,你们几个就是老弱病残中排名最末的‘残’,被剩下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我才惨了,我明明已经十九岁了,非要说我十七岁,把我给剩下了。”

 “你跟个豆芽菜似的,别说十七岁,说你十三岁都有人信。”

 “三爷负我啊,我只不过年龄刚刚过了三十岁,怎么就不要我了?”

 “……”

 “老弱病残”们一个个唉声叹气,对于一个月后的练兵决胜,他们已经不抱任何希望,只希望孙恒带领他们练兵时,别太严苛,意思意思一下就得了。

 “咦?”

 “什么味道这么香?”

 “这味道……这味道……,我在城里的飘香楼闻到过,是红烧肉的香味!”

 “红……红烧肉?”

 “咕噜……咕噜……咕噜……”

 随着香味越来越浓,大操场的一百号人肚子纷纷叫唤起来,不少人喉头一动一动的,显然是在吞咽唾沫。

 不一会儿,孙恒打头,身后跟着十多个下人,每个下人肩上都挑着两个箩筐,香味正是从箩筐里面飘散出来的。

 不用多猜,孙恒显然是来劳军并趁机收拢军心的。

 孙恒认为,在这个年代,没有什么人心是一碗红烧肉拉拢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来一碗。

 此时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再也无法忍住那股香浓的味道了,他一个箭步冲到孙恒的面前,面色带着紧张,带着憧憬,战战兢兢的道:“姑爷,箩筐里面装的是什么?”

 孙恒和气的道:“哦,那是红烧肉,你们今天的晚饭。”

 “真的吗?红烧肉真的是给我们吃的吗?”少年声音有几分颤抖,显然有些无法置信。

 “真的,珍珠都没那么真,不然他们挑红烧肉到这里来干嘛?”

 少年激动极了,转头就对人群喊道:“兄弟们,吃红烧肉了!”

 他这一声大喊,顿时人头攒动,所有人争相往孙恒这边冲了过来。

 即使是那位崴了脚的伤兵,激动之下居然忘了自己的左脚还未痊愈,往前冲还没几步,就“啪叽”一声,摔成扑街。

 别怪他们如此激动,那可是红烧肉啊,只听过没吃过的高级菜。

 那位崴了脚的伤兵名叫李大安,他倒是吃过一次红烧肉,毕竟他在家丁中武力也算上乘。

 上次打退流民,他的战功仅仅排在刘成安之下,战后论功行赏,赏了他一碗红烧肉,那味道绝了,至今还在回味。

 不过他虽然武力、战功皆不俗,但是不会做人,得罪人多称呼人少,所以这次刘成安挑人故意没选他。

 此时家丁们一个个往前冲,现场乱成了一锅粥,若不是孙恒特地选了高大壮实的下人来挑箩筐,人手一根长扁担,怕是早就被冲散了。

 “别挤别挤,全都给我按顺序去排队!”

 不得已,孙恒只得亲自出来弹压,要求家丁们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

 可明人这时候哪里有排队的习惯啊,就是现代,做核酸检测的时候插队的也大有人在。

 “我先!”

 “我先!”

 “我先来的,凭什么你先?”

 “凭我的拳头比你大!”

 “砰!”

 “哎呀,那个王八蛋打我屁股!”

 回头一看,立即被吓得噤若寒蝉,缩着头,像个鹌鹑似的。

 原来打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孙恒。

 只见他手中不知何时拿着一根木棍,显然刚才的凶器就是它。

 “插队的都给我滚到最后面去,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听到了,姑爷,我这就去后面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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