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告诉你们了,安迪最近不能闻肉味,他一闻到肉味就想吐,何况是克拉做的——”西塔急忙跑过来,拿过一张干净的兽皮给布莱克后,她把安迪扶到了上风口的地方,又给他递了一些热水。
估计也只有猛犸族的女壮士能扛着一头壮年雄狮到处跑,还能抱起他的身子让他舔水喝了——孟九昭敬佩的想。
安迪虚弱的变成了人形,自己扶住水盆开始喝水,然后示意西塔去看看路易。
孟九昭这才认出他就是早些时候从西塔巢穴里走出去的那头坦蛋蛋的雄狮。
“你到底是吃错什么东西了,都快一个月了。狮子不吃肉怎么行呢?”西塔的动作很快,赶在布莱克之前就敏捷的拎起了还在跳来跳去的路易,很快的,她就用一块干净的兽皮把路易擦成了一只炸毛鸡,“安迪是部落里除了首领以外最健壮的雄性了,有着小山一般健硕的肌肉,可现在——你看看,都瘦的皮包骨了……”
顺着西塔的话,众人不由得向安迪瞅过去:这就是西塔嘴里的“皮包骨”,明明是指肌肉匀称好吧?
联想一下这几天见过的瓦什部落的居民,想到这里无论雄雌都有着无比发达的肌肉,好吧,如果标准是这样,那就难怪埃姆和布莱克他们的身材被人同情了。
孟九昭表示:安迪你减掉肌肉成功变成帅哥了,挺好的。
西塔是个很认真的雌性,给路易仔细擦干净了身上的脏污,她还嗅了嗅,
“路易宝贝,你现在可是有这一带最雄壮雄狮的味道呢!你可以横着走了!”
“啾!”回答她的是路易很不爽的啄手指。
“好吧好吧!看来你并不喜欢,让我们来给你准备一个热水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