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再喝!”

 “不要脸的玩意儿,大庭广众之下就敢跟公主的未婚夫拉拉扯扯,真是不要脸。”

 “小黄毛,你们来呀,喝死你们。”

 “秦先生,别走!”

 “别伤害我!”

 秦煜一一看过去,发现这五个,没有一个是消停的。

 不过此时,他脑海里倒是想起了一个画面。

 那就是前世看电视剧的时候,韦小宝表现惊人战斗力那次,貌似跟他眼前的情况差不多!

 看着眼前的几个美女,秦煜懵逼了,现在该怎么办?

 干了!

 他是禽兽。

 可是不干的话,他就是禽兽不如了。

 这就有点难办了。

 当禽兽,还是禽兽不如,怎么选择?

 麻蛋。

 能当禽兽,谁特么想禽兽不如?

 干就完了。

 秦煜一甩头,直接化身饿狼,扑向猎物。

 一夜狂风暴雨,风雨飘摇。

 秦煜却是酣畅淋漓。

 难得有机会做想做的事情,还不犯法,要是错过这样的机会,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忙碌了一夜。

 天快亮的时候秦煜才缓缓地睡去。

 翌日。

 来福酒楼。

 听书人和平常一样,天一亮就直奔来福酒楼。

 听书吃饭,已经成为他们日常。

 来福酒楼也跟平时没什么两样。

 吴奇和其他几个人天不亮就起床开始忙碌起来,点餐,上菜,忙得不亦乐乎。

 但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

 终于有人感觉到了不对劲。

 “吴奇,怎么这个点了,秦先生还没起床?”

 这半年来,秦煜风雨无阻,每天都会在差不多这个时候起床。

 但是今天,他们竟然没见到人,这就有点奇怪了。

 “莫不是秦先生又去刑部大牢说书了?”

 “啥?”

 其中一人似乎是想到了某种可能,难以置信的问了一句。

 结果他刚说完,其他人听到他的话,顿时惊呼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