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于面子,从来不会让他们吃亏。

 薛凌还象征性的走了七步,正好走到桌前。

 然后薛凌提笔便书……

 多情问我太匆匆,

 亦知恩爱到头空。

 而今幸遇佳人笑,

 不愿国色锁樊笼。

 字中规中矩,至少不至于让人嘲笑。

 大意是自己以前太滥情,最后弄得一场空。

 如今遇到这么国色天香的佳人,只想带她出去见识笼子外面的世界。

 写的很直白,简单明了!

 一时间好事者无数都是大声叫好。

 “薛少此诗一出,谁与争锋!”

 “薛少弃文从武实在是文坛的一大损失!”

 作为国师之子,薛凌的狗腿子不可谓不多。

 就算是写的全是狗屁也得吹上天!

 薛凌很是得意,仰头望向楚歌。

 他偶尔会找几个大先生学学作诗写文。

 为的就是能压叶权一头。

 叶权常常自诩品花之人,在这方面一直压他一头。

 让他十分嫉妒!

 下人很快将笔墨送到楚歌身前。

 楚歌略作思索。

 宫阙深寒不似春,

 孑孑只影点绛唇。

 我本有心伴白雪,

 奈何白雪不屑人。

 ……

 一旁的红袖招侍女慢慢将诗一字一句的念了出来。

 此诗一出全场顿时鸦雀无声。

 “我本有心伴白雪?奈何白雪不屑人?不应该是明月吗?”

 “这你就不懂了吧!过几日二位要在进行一场决斗,输得放弃娶公主!而公主的闺名就有雪字。”

 “原来如此!谢谢兄台为我解惑!”

 薛凌看到这首诗一下子就炸了!

 这小子不讲武德。

 世人皆知,公主名叫杨凌雪。

 先不说押韵平仄对仗如何。

 如果两人都写的花魁,那么顶多算是争风吃醋。

 他薛凌写的是花魁,而楚歌写的是公主。

 这一对比,自然高下立判。

 到时候外面说的是他薛凌爱花魁,而叶权只钟情于公主一人。

 此事闹得如此之大,明天定然要在京城传的沸沸扬扬。

 到时候他还有什么脸与叶权决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