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谈谈怎么合作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秦锋自也不会吝啬。

 更何况,这也是谈成合作的必要之途。

 “自是秦某负责全权生产,李东家负责售卖,此物卖价七文,我收五,李东家收二。”

 硫磺皂卖给朝廷三文,对外售卖自也不能只定三文。

 毕竟多多少少得给朝廷些优惠,不然朱棣心里怕是会不高兴的。

 皇帝不高兴,那还能有好果子吃吗?

 “七文?此物既是为燕军所产,那卖出没关系?”李锦又道。

 与朝廷沾惹,带些怀疑也实属正常。

 秦某笑着道:“这也就与李东家无关了,秦某接朝廷订单,与李东家合作,都属秦某之事,李东家只需负责卖硫磺皂就行了。”

 五二分,李锦只负责售卖便利还是很大的。

 很明显,秦锋并未就此结束,又道:“既是五二分,那便必须得定下定额,每月必须得卖出五千块。”

 诺大的应天府,一个月卖出五千块并不难。

 秦锋紧接着又道:“五千块尽限应天府,另外还需要在大明各县每地均卖五百块。”

 大明得有数百个县,每县五百块也得有数千块了。

 “倘若连续三个月完不成,李东家就得向秦某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其次,把硫磺皂售卖出去那才是关键。

 “应天府卖五千块是不难,在外面的先卖五百块这便不容易了啊,小店在其他县又没有分店。”

 没有分店可以借商队往过去运送,最主要还是提升硫磺皂的销量。

 “是均卖,李东家若在京中卖一万快,其他县不卖也没关系,李东家倘若嫌难,秦某还能找别人合作。”

 整个京中能合作的绝对并非只有李锦一家。

 李锦当然知道硫磺皂的优势哪愿错过这个机会,怕秦锋真走了,拦着秦锋道:“容我考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