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即自卫原则,体现了斗争的防御性,决不无故进攻人家,也决不可在被人家攻击时不予还击。有利,即胜利原则,体现了斗争的局部性,不斗则已,斗则必胜。有节,即休战原则,体现了斗争的暂时性,决不可无止境地斗下去,必须适可而止。

 这些原则,同样是紧密联系,相互配合的。坚持这些原则,就能使这种斗争分寸适度,取得成效。

 为了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中央还相应地制定和重申了各方面的具体政策。关于政权组织,提出必须坚决贯彻“三三制”(即共产党员、党外进步人士、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切忌党包办一切,只破坏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专政,并不代之以共产党的一党专政。

 关于人民权利。提出一切不反对抗日的地主、资本家同工人、农民有同等的人权、财权、选举权,以及言论、集会、结社、思想、信仰的自由权。

 关于锄奸政策,规定坚决镇压那些坚决的汉奸分子和坚决的fǎn • gòng 分子,但决不可多shā • rén ,决不可牵涉到任何无辜的分子。

 关于军事政策,提出发展扩大八路军、新四军等革命武装,对国民党军队尽量开展交朋友的工作,并实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