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向头皮的眼神里都带着星星,从这一刻开始,那个光着膀子的精神小伙,在他余生所有的时间里,都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他读了三年的书,用了三年来学习顺从和听话。

 却只用了一分钟便忘记了所有,学会了反抗,以及如何做一个得寸进尺、惯于极限恐吓的混蛋。

 “头皮祭司?”

 “请叫我和平祭司!”

 “万一,那个谁真的纠集军队打了过来,咱们是不是捅篓子了?”小安德烈问。

 “多大的篓子?”

 小安德烈伸出两只手掌比了比,然后又张开手臂比了一个更大的。

 “就这么点儿篓子算个屁!”头皮搓了搓自己的发型,满不在乎地说到:“当年在马德雷山林里的时候,能捅篓子的都是有本事的人!”

 头皮对着镜子给小安德烈整了整发型,口中满不在乎地说到:

 “当年部落才刚刚建立起来,统共也就七八个汉子,十来条枪,那时候条件不比现在更难?”

 “可是咱们怕过谁来?”

 “绿石村的乔治中尉知道吧?带着两百人的军队要来打我们,被咱们打得捡都捡不起来!”

 “埃尔帕索军团牛逼吧?那可是德克萨斯共和国的正规军团!咱打它跟玩一样——你有空去问问躺后院床上那个水车,这厮就是那时候开始抖起来的!”

 “所以啊,小伙子,不要怕捅篓子!”

 “谁又不是天生就是个人才!多捅几个篓子才能长大,长大了才能帮得上咱们的忙!”

 “就算是老子兜不住了,不还有斑鸠在吗?”

 头皮用自己的口水给小安德烈做了个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发型,满意地吹了声口哨。

 “帅!”

 他朝镜子里伸出大拇指,也不知道是在夸自己的手艺,还是夸小安德烈,或者是在夸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