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吉十六年,朝廷一年的收入为一亿零五十万贯,经过在京东东路、京西南路、河北东路、河东南路四路施行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清理出未纳税的兼并土地八千万亩、隐户一百五十万户,田税按每亩一斗计,役税按每户出一丁,每丁四百文计,仅此四路增加的田税、役税就高达五百四十万贯。当然,此四路也正是因为土地兼并加剧,才会致使民反,其它各路未必有如此多的兼并土地和隐户,但据制置三司条例司在各路的相度利害官(注: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派往各路相度农田水利、税赋、科率、徭役利害)汇报情况来看,如大周京畿路及二十八路都施行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朝廷每年将增收至少两千万贯,约占年收入的两成。如果加上,因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输法在大周施行所带来的对经济的作用,每年还将增加一千万贯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