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在应天城中,有关胡府的流言也是多了起来。

 “喂,你听说了么,据说胡府少爷口味独特,竟然在自家院子里种植一种满是尖刺的植物?”

 “什么,浑身长满尖刺?这天下竟然还有如此奇葩的植物?”

 “对啊,就是有。我上次去胡府的时候还亲眼见到过,长得可丑了!”

 “天呐,这未免也太可怕了吧,也不知这胡少爷究竟是怎么想的。”

 消息一传出去,应天城中的文人墨客都恨不得绕着胡家走。

 在古代,文士们都很注重风雅,在打理自家的庭院时,当然也是以雅为主。

 像是梅兰竹菊之类的,自然是多多益善。

 假山之类的,放一点也行。

 不过从来没有人像胡长安一样,在家里种这么奇奇怪怪的丑东西。

 胡长安顿时成了应天城中的一股泥石流。

 不过胡长安本人却是没什么感觉。

 反正他最近忙得很,根本没时间去参加那些文人墨客们无聊的聚会。

 旁人怎么看胡府,他根本不在意。

 眼看仙人掌养的差不多了,胡长安便从系统中兑换了一点胭脂虫放到仙人掌上。

 如今已是深秋,外面天气还是比较寒冷的。

 为了更好的让胭脂虫发育,胡长安便也在庭院中搭建了一个暖棚,把仙人掌放进去培育。

 这下,胡府更丑了。

 别家的庭院都是小桥流水,美不胜收,胡家倒好,不仅满院子都是仙人掌,正中间还搭了个丑兮兮的暖棚。

 走进去一看,暖棚里根本就不是什么农作物,而是一个个硕大的仙人掌。

 仙人掌上面,还布满了星星点点的白色小虫子,简直就是克系本克。

 这下子,就连和胡长安交好的工部官员,也是拒绝踏入胡府半步。

 不过胡长安却是不以为意,只是每日精心料理着这些金贵的胭脂虫。

 终于,胡长安对照着养殖手册上的内容,满意的点了点头。

 是时候收获了!

 胡长安把一众侍女叫来暖棚,命他们把仙人掌上的胭脂虫刮下来放在瓷盏里。

 胡长安还特意嘱咐了,一定要小心的把这些胭脂虫好好收集起来。

 其实胡长安也有考虑过叫小厮来刮的,不过考虑到女生做事比较细腻,为了不破坏这珍贵的胭脂虫,胡长安还是决定叫侍女来干活。

 本来那些侍女们还不以为意。

 这仙人掌嘛,丑就丑点吧,又不会吃人。

 刮上面的杂质,小菜一碟,只要小心一点就可以了。

 不过也不知道少爷要这些东西干什么。

 但是当其中一个侍女无意中看到她刮下来的是什么时,她顿时不淡定了:“这......这灰白色的东西,好像是虫子啊!”

 什么?

 众人大惊,连忙仔细观察起这仙人掌上的灰斑。

 没想到那连成一片的灰斑,竟然真的是一只只密密麻麻的虫子!

 众人登时愣住了。

 她们还以为少爷是让她们去给植物刮灰呢,没想到是刮虫子?

 不仔细看还好,一仔细看,所有人都有些受惊。

 这简直就是对密集恐惧症患者的精神攻击!

 有些胆小的侍女甚至当即吓的脸色一白,手中的小盏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胡长安见状连忙高声喊道:“没事的,只是虫子罢了,大家不要慌张!盏子拿好,千万别掉了!”

 在胡长安的呼喊下,大家也是勉强定下神来,继续刮着仙人掌。

 毕竟只是虫子而已,只是恶心一点罢了,不细看问题不大。

 她们可是胡家的侍女啊,还是完成少爷的任务优先!

 所有人忙忙碌碌了一下午,才把所有仙人掌上的胭脂虫都细细的刮了下来。

 众人把手中小盏里的胭脂虫凑在一起,勉强盛满了一个小罐子。

 胡长安望着这小罐子,感动极了。

 这可是他培育了一个多月才弄出来的啊!可珍贵着呢。

 接下来,就要把这些胭脂虫制成口红了。

 胡长安连忙命陈管事把之前请来的胭脂匠人带来。

 不一会儿,胭脂匠人就被带到了胡府。

 此人名为李明,是应天城中最具盛名的胭脂匠人,也是京城最大的胭脂铺的老板。

 据说他制作的胭脂,就连宫中的娘娘都是喜爱万分。

 此次他能被胡府请动,也是听说了胡府有新型的胭脂。

 人做到李明这个份上,钱财早已是身外之物。

 李明只是好奇这新型的胭脂究竟长什么样。

 毕竟眼下胡长安神乎其神的技艺,已经在应天城的工匠中传遍了。

 所有工匠几乎都视胡长安为转世金仙,顶礼膜拜。

 李明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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