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将碗里的血,尽数饮尽!

 好家伙!

 喝血呢!

 四司衙见状,满意的点点头:“大家自行动手吧,无需客气。”

 随即,那些夜使,便各自抓了一个少女,给他们放血。

 其中那个后脑勺上,长了一只手的家伙,才割开手腕,嗅了嗅血的味道,便不满意的说:“这有个冒牌货,不是处子,糊弄爷呢。”

 那第三只手,便直接捏住眼前少女的头,“咔”的一声,当场捏碎。

 随即他又从旁边的人堆里,拉起另一名少女。

 还自带鉴别功能的?

 6

 在杨雄看来,这些夜使,吃肉喝血的,除去夜使这个身份外,和真正的邪祟,也已经相差无几。

 当然,邪祟shā • rén ,是直接杀了,不分青红皂白,他们还好,起码会找个理由。

 四司衙端着一碗血,来到花魁身边。

 再次露出笑意:“天目夜使,不尝尝?”

 这次,花魁没有拒绝。

 而是接过碗,将碗中鲜血,一饮而尽。

 毕竟花魁本身,也算是邪祟的一种,之前取心吃肉喝血,估计在场所有夜使加起来,都比不过她一个。

 “好!”

 见花魁喝下血,四司衙的脸上,原本皱起的眉头,终于舒缓开。

 在他看来,只要花魁喝血,就表示,同意“结盟”了。

 ……

 夜色降临。

 四司衙拍了拍手:“诸位,走吧。”

 一群夜使,便浩浩荡荡,离开了巡夜司。

 这次,他们甚至连巡捕都没有带。

 杨雄数了数,加起来,差不多有十名夜使,已经是巡夜司一半的人马。

 由此可以看出,这个四司衙,在巡夜司里,交际甚广。

 怪不得连司主,都得卖他个面子。

 ……

 皮影铺中。

 见到四司衙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出门后,杨雄召出唐伯虎。

 将一样东西,递给了他。

 【引煞灯】——加入尸油,燃之,可引煞。注:十分凶险。

 这盏灯,从字面意思来看,只要点燃,就能吸引附近的煞,向这边靠近。

 至于尸油,灯里原本就还残留一些,点燃是没问题的。

 四司衙那么多的夜使,浩浩荡荡,前去对付车夫煞,对于杨雄来说,这么大一批人,不利用一下,甚是可惜。

 因为之前和三司衙一场战斗,损失了傀影武圣,煞影武圣断了半截,飞头剑也用掉,荣国公府仆只剩袭人,现在杨雄手中,可用的皮影,并不多了。

 必须想办法,搞点东西,剥皮才行。

 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他们不干架,自己怎么捡便宜呢。

 ……

 “唐兄还请带着此物,前去接应花魁。听我指令,在合适的时机下,点燃此物。”

 “好。搞事情,我最拿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