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周瑾和程处默来到大营门口时候,不知为何,听到里面的喊杀声,莫名的有种血脉喷张的感觉。

 程处默虽然是程咬金的儿子,但是军营也不是他可以随便出入的地方。

 好在程咬金提前派了一个亲兵在门口等待,将两人带进了大营。

 走进大营,可以看到道路两边,连绵的营帐,除了一些巡逻的士卒,并没有看到其他人。

 那个亲兵带着他们来到中军大营,说道:“大将军在里面,说你们来了直接进去便可。”

 两人感谢了一下,走进来大营,见到程咬金正站在一副巨大的地图前看着地图,两人拱手道:“参见大将军!”

 军中无父子,即便程处默是程咬金的儿子,也要称大将军。

 程咬金转过身来,看着两人,摆了摆手说道:“不用多礼。”

 “周瑾,老夫给你两个选择,当老夫的亲兵,或者当一个普通的士卒,当亲兵跟在老夫身边,活命的几率比较大,当普通士卒需要冲锋陷阵,是生是死,就要看你运气了。”

 “回大将军,我愿当一个普通士卒。”周瑾说道。

 程咬金赞赏的看着周瑾说道:“有志气。”

 “程处默听令!”

 程处默连忙躬身道:“属下在!”

 “本将封你为校尉统领一营兵马,你要是带不好,就给老子回家去,别给老子丢人。”程咬金说道。

 按照唐朝的编制,营下有队,设队正,队下为伙,设伙长。每营下辖五队,每队领三伙,每伙领五位什长,各领十丁。以营为基本单位。

 也就是说程处默这个校尉手下有七百五十人。

 看似是程咬金在照顾程处默,其实不然。

 程处默身上本就有职位在身,虽然是闲职,但是当他任实职的时候,级别也不会太低。

 程咬金看向周瑾说道:“那营还缺一个队正,你就去那营吧。”

 他虽然说让周瑾去当普通士卒,还是给了他一个队正。

 “多谢大将军。”周瑾恭声道。

 队正的起点对他来说已经非常高了。

 要是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卒,就算程咬金这次能参与,他只是一个小兵,怎么去抓颉利?

 就算抓到了,给他升个几级,估计也就现在的官职,更别说爵位了。

 程咬金看着两人说道:“军中讲究实力,你们要是不能令手下的兵马服气,要么回去,要么就去当小兵,老夫只是给你们个机会,是不会帮你们的。”

 “是。”

 程咬金又交代了几句,让人将两人送了过去。

 左领军大营左右各有一个校场,程咬金让程处默统领的第十七营,平常训练都是在左边的校场。

 所谓的十七营,并不是一个固定的编号。

 以左领军为例,军营一共有二十营,满人的时候有一万五千人。

 各地的折冲府兵马,到大营训练的时候,划分他们住哪个营,就是多少营。

 亲兵并没有带程处默他们直接去校场,而是先带两人去军需官那里,领取了两套盔甲。

 两人换上明晃晃的明光铠,身上的稚嫩之气减少了许多,多了一股肃杀之气。

 唐朝的明光铠非常出名,出名到很多人以为明光铠是唐朝发明的。

 事实上关于明光铠最早文字记载见于三国时期曹植所做《先帝赐臣铠表》。

 泛指甲片经过抛光,十分光亮的铠甲。

 只不过早期生产技术落后,这种铠甲只有将领才有资格穿。

 明光铠由一千多片鱼鳞甲和几百片长条甲编缀而成,胸前和背后有金属圆护。

 不仅工艺复杂,切防护能力也是唐朝所有制式铠甲中最好的。

 唐朝的技术先进了许多,虽然不能普及,但是像周瑾这样的队正,也能分到一套。

 只不过,因为级别不同,制作的精良程度和样式,也有所不同。

 周瑾的铠甲左右护肩上各雕了一只狼头,而程处默得却是虎头,看着好不威风。

 虽然明光铠穿着有些沉重,却能给人一种安全感。

 除了铠甲,每人还分配到一把横刀。

 横刀之所以称之为横刀就是因为刀身是直的,与其说是刀,不如说是单边开刃的剑。

 整体和东瀛武士刀有些类似,只不过刀身比其宽了一些。

 换好铠甲,腰挂长刀,两人跟着亲兵前往了校场。

 校场几千人训练的热火朝天,喊杀声震耳欲聋。

 大唐承平不久,大多士卒都是百战老兵,喊杀声中还带着一股杀气,令人心寒。

 来到校场,只见校场中基本人分为一个方阵正在训练,方阵与方阵之间泾渭分明,互不干扰。

 而每个方阵,又分为五个小方阵,想来每个方阵都是一营,而每个小方阵,是一队。

 “周瑾,小队是在队正带领下训练的,你不知道怎么训练,就叫他们常规训练即可。”程处默小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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