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广走出花园侧门,抬眼就见到甬道中,夏侯恩,曹纯和曹休,满脸喜色的压着一个少年郎,双手被捆缚住,正像自己走来。

 三人身后,还有虎豹骑带着的东吴步卒,这些东吴兵士,都是鼻青眼肿,还有不少人身上带伤,显然经过一番抵抗,才被拿下。

 “大同,你这东郡的匈奴良马,真是好用,不过半个时辰,就追上了吴人!”

 “此人就是东吴陆逊,此次吴人北来的头领,玉玺肯定在他手里,就是搜了几遍,未见东西!”

 “大同,要不还是上手段吧,这小子细皮嫩肉的,几下子就说了!”

 夏侯恩摩拳擦掌,满脸都是喜色,方广看他急不可耐的样子,知道要不是孙策和自己的交情,现在小陆逊,只怕已然血肉模糊了。

 “不急,不急,陆逊,伯言弟弟,吾久闻汝的大名了!”

 “少年英杰,有勇有谋,没想到,长的这么细皮嫩肉的,曹休,你是不是看着此人,很是不爽。”

 方广看到陆逊,宛若看着老母鸡的狼,眼睛眯缝起来,眸子中全是压抑的兴奋。

 陆逊不知道为什么,在看见少年的一瞬间,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小陆被人追上,稍微抵抗了下,眼见不敌,就很是光棍的认栽服软。

 一路而来,夏侯恩和曹家兄弟的野蛮,都没让他在意半分,偏偏眼前少年,明明笑容可掬,却让他不寒而栗。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大同哥,这小子一看就是一肚子坏水的那种,吾看着他,手就痒。”

 “要不是恩哥说此人对你有大用,早就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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