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公公走了之后,众人都以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林墨。

 搬家产要搬三个月?

 这明显是夸张了吧。

 就算先生富可敌国,也不能这么夸张吧。

 先生这是明目张胆地拖延时间,可那老太监,竟然毫无脾气地走了!

 先生都扇了他几个耳光,他能不走吗?

 还等着吃饭?

 村长余粮、菜哥、李蛋等人内心都惊呼。

 他们知道先生能力强,胆子大。

 但这种纯属于胆大包天,简直颠覆他们的认知。

 要不是扇阎公公耳光的是林墨。

 换成任何的一个人,那人一定是疯了!

 精神错乱了!

 待人群散去之后,杨梓走到林墨身边。

 “当家的,无论你去哪里,做什么,我都会陪在你身边。”

 杨梓抚摸着里面的后背。

 林墨家里有多少家产,别人不知道,但杨梓就是再清楚不过了。

 别看林墨家大业大,每日收入大几千两银子,但花得也多,林墨所请的人,工钱都是高高地给。

 另外,铺水泥路用了十几万两银子。虽说林家还有不少的家产,但有护卫队当搬运工,用不了三天就能搬完。

 再算上到京都的路程,也就是十来天的事情。

 “我能去哪儿?我哪儿都不去!”

 不好意思,林墨摊牌了!

 他就是不会去京都!

 三个月,只不过是拖延时间,三个月后的天下,指不定会变成什么样子。

 到时候皇帝自顾不暇,还会功夫来理他这个闲散人。

 “当家的,你为我已经做得够多了!这次我不能这么自私,我承认我想留在新义村,可这一次,我还是决定跟着你去京都。”

 杨梓从后面抱住林墨,泪珠从脸庞滑落。

 卧槽,我只是不想当狗,你就这么感动?

 林墨明白了。

 果然,女人都不喜欢当狗的男人。

 无论是舔狗、单身狗、还是别的品种。

 杨梓安慰完林墨之后,贵太妃又来了。

 她泪眼朦胧地瞧着林墨。

 这段时间,她为林墨做侍女。

 可与林墨的感情,一直保持在不温不火的状况。

 她本来心里想着,我一直为你洗脚、按摩、铺床叠被。

 这样都感动不了你,也就慢慢死心了。

 可谁曾想,今天阎公公来宣旨,要林侯爷到京都任职。

 这谁都知道,是当今皇上,还是不肯放过自己。

 林墨一旦到上京都。

 那意味着,她再也没有了庇护所。

 新义村,再也不能收留她了。

 若她也随林侯爷到京都,那胡赢势必会想办法铲除她。

 毕竟杀子之仇,不共戴天!

 就算胡赢不找她,她也说不定会先忍不住,提着刀冲进皇宫找胡赢。

 可如果在新义村,千里之遥,或许能让自己在岁月中慢慢淡忘。

 林侯爷他拒绝了到京任职,起码从态度上来说,他是抗拒的。

 他心里还是一直放不下我。

 他一定知道,他一旦去京都,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进入生死边缘,甚至随时命陨火炕之中。

 林墨啊林墨!

 你故意说要搬家产三个月,就是为了拖延时间,想让我考虑离开你吗?

 贵太妃此时豁然明白。

 这个表面上什么都不说的男人,背地里却为她思虑如此周全。

 夜里,林墨在书房,贵太妃也走了进来。

 林墨就纳闷了,现在还没到睡觉时间,你不用这么快给我洗脚按摩吧?

 谁知贵太妃一进来,便跪在林墨脚边。

 “侯爷,您的恩情我这辈子恐怕也无法还清,你要去京都便去,不必顾忌我。”

 贵太妃认真的眼神,泪光盈盈。

 林墨都懵逼了,老子怎么就顾忌你了?

 老子不就是不当狗吗?

 怎么有把你感动了?

 “贵太妃,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林墨直言道。

 贵太妃表情微微变化。

 随即,完全明白了,像他这种死要强的男人,怎么会承认自己是为了一个女人,跟朝廷翻脸。

 还是为了一个先皇的妃子。

 他怎么说也是一个侯爷,抗击西蒙国的英雄,怎么会承认,爱上一个前朝妃子?

 而我,又怎么能逼他承认,做出这么狠心的事!

 呜呼,我真太不识趣了。

 贵太妃又为自己一时冲动而后悔。

 “林侯爷,我明白,我不会再拖累你的,我一定会离开新义村,不会再为你添麻烦了!”

 贵太妃决定了,她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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