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是某个来到哥谭的外地人。

 他是一个程序员,出生在德克萨斯州的牧场,那里民风淳朴生活简单。

 大学毕业后,他搬到了哥谭工作。大城市的工作压力让他二十几岁就有了绝顶的征兆,他不喜欢这里,哥谭生活节奏紧张,走在街上每一个人都行色匆匆没有人和对方打招呼。

 但是这里经济发达全美数一数二,工资也比他的家乡高不少,所以他宁可挤在小公寓里吃赛百味,也不肯回到德州乡下的农场大房子。

 哥谭犯罪率一直高居不下,发达的工业和金融业是有组织犯罪的温床,那些靠武力从事走私和抢银行的帮派都非常有钱,他们买通政府和警察可以为所欲为。

 但是他通常都生活在治安相对好的社区,街上经常有警察巡逻,绝对不会去那些偷渡客和黑人聚集的贫民区。

 只要不要大半夜走小公园,谁会来和一个小人物过不去呢?

 所以他不害怕企鹅人和黑面具,相反却认为他们都是从万恶的资本家手上抢钱的好汉。他常常对自己的同事抱怨说,那些有钱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赚走了属于大家的钱。

 尤其是那个布鲁斯韦恩,靠着世袭的权力与财富,睡了那个他连妄想都是奢望的女神。

 他也不喜欢蝙蝠侠。

 虽然只是个程序员,对高新科技有所了解,也并不知道蝙蝠侠是谁,但他知道那一身行头和装备不是平民可以支撑的。

 他经常对自己的同事说:“我告诉你,蝙蝠侠其实就是个有精神病的富二代,有钱为什么不用来发展科技促进社会进步,为什么要穿得像个马戏团演员一样在晚上飞来飞去吓唬人?罪犯没有人权吗?任何一个人都有人权,都有权利获得友善的待遇,蝙蝠侠也没有权力打碎抢劫犯的下巴!”

 有一天,他看到了一个三流报社写的文章,标题是《创造出小丑的,是这个冰冷的社会》。在反复了读了三遍后,他如获至宝,赶紧转发到了自己的社交账号上。

 上班后,他激动地对同事反复说:“看到了没有,我早就说了,蝙蝠侠就是个神经病,小丑其实才是一个受害者。如果不是当初小丑身边的人对他太冷漠,他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吗?如果蝙蝠侠不是每次见到他只想着抓他送到阿卡姆,小丑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吗?我觉得政府就应该出钱建立了一个精神病罪犯关爱中心,用爱去感化他们。”

 有一个同事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阿卡姆现在和韦恩企业还有蝙蝠侠都有合作,韦恩企业赞助阿卡姆添加医疗人员和设备,蝙蝠侠监管阿卡姆的安保系统不出问题。我觉得阿卡姆其实就是你说的精神病罪犯关爱中心。”

 他恶狠狠地瞪了一眼你的同事,大声吼到:“你怎么这么幼稚?你还不懂那些有钱人的勾当吗?布鲁斯韦恩正借着阿卡姆大发横财呢,蝙蝠侠也很明显就是给自己寻找一个荣誉头衔罢了。”

 看到同事闭上了嘴,他才心满意足地继续加班。

 等到他下班的生活,已经凌晨两点多了,这让她有些后悔不应该这么晚才走,因为现在大街上空空荡荡,看起来并不是很安全。

 从钱包里抽出一张二十元纸币放到了大衣口袋,再把钱包小心翼翼地藏进了内袋,他裹紧了大衣快步走回家去。

 突然,他被拦下了。

 抬头一看,是三个画着小丑妆容的年轻人,他的腿一软,嘴上挤出了一个极为勉强的笑容。

 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了那张二十美金,他颤抖着递了过去,一边说:“大晚上挺冷的吧,我请几位喝个咖啡。”

 然后,他看到那三个人开始疯狂地大笑起来,在一刻他才突然明白恶魔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当场就尿湿了裤子。

 下一刻,他听见其中一人一边掏出一把小刀,一边狞笑着说:“Mr. Joker说了,不要为了钱去犯罪,那是下等罪犯做的事情。”

 他听明白了,于是吓得转头就跑,尿液顺着裤腿滴在地上,像个漏油的汽车。一边跑,他一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大声喊出了一声:

 “救命,蝙蝠侠!”

 拼命跑了几步后,他突然听见追在背后的三个人发出了惨叫,隐约间还混合着骨头被打断的声音。

 是蝙蝠侠来了吗?

 他很好奇,但却完全不敢回头看。

 拼死拼活挣扎着跑了一阵,一直到身后完全没有了动静,他才有胆量回头看了一眼。

 小丑帮的三个人不见了,他大口喘着气感谢着上帝。但当他走到了自己的公寓楼下,却发现整条街都被大火笼罩了。

 无法相信这一切的他问身边的人发生了什么,那个人回答说:“小丑和小丑女干的,他们今晚到处放火,要不是罗宾和夜翼赶到,这个火还要更大。”

 想到了家里公寓里新买的电视机,他愤恨地咒骂说:“这该死的蝙蝠侠,就知道到处出风头,连个纵火犯都抓不到!”

 看到这里,意识空间中的震荡波缓缓提出问题:“尊主,为何这个所谓的蝙蝠侠,不选择杀死自己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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