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完了,混世魔王手上的疼痛上来了。说起来也真是奇怪,混世魔王把自己的手放在火上烤的时候并不疼,相反,有些振奋,十分地清醒,是那种接近于“解决了”的快慰。现在反而不行了,疼得要命,伤口上冒出了火焰。肉的芳香还在空中缭绕,是致命的诱惑,叫人馋。就是想吃点什么,什么都行。混世魔王忍住痛,说:“端方,你把我的床板掀起来,床底下有好东西。”端方有些不明就里,还在那里犹豫。混世魔王急了,大声说:“你快点!”端方只好摸着黑,把混世魔王的床板拆了,摸出了一只坛子。坛口是用塑料薄膜封好了的。混世魔王说:“端到灶台那边去。”端方照办,端了过去。混世魔王说:“打开来。”端方就打开来。伸进去一摸,是肉。是一小块一小块的肉。一定是咸肉。端方在黑暗中笑了,手指头在坛子里也笑了。端方都看见自己的笑容了。混世魔王说:“点上火,我们解解馋!”端方掏出火柴,划过了,点上稻草。炉膛里亮堂了,端方的脸上也亮堂了,暖洋洋的,光芒万丈。端方拿过烧火钳,拽过坛子,把坛子里的东西掏出来,送到炉膛的门口一看,可不是肉么?是肉,真的是肉。端方十分麻利地把一小块一小块的肉穿在了火钳上,送到了炉膛里。只是一会儿,炉膛里肉的香味传出来了。这一股子香味是一只大舌头,足足有八尺长,在端方的身上舔。从上到下舔,从下到上舔。越舔越舒坦。端方把肉烤好了,撒上一点盐,首先送到了混世魔王的面前。混世魔王已经把门关上了,说:“你先吃。”这怎么可以。端方客客气气地说:“你先吃。”混世魔王也就不客气了,拽下来一块,丢在了嘴里。端方同样拽下来一块,小心翼翼地放在了舌头上。一嚼,香了。越嚼越香。最动人的是那些骨头,小小的,短短的,关键是,酥酥的,牙齿一碰就碎,有悠长的回味,格外地诱人。端方伸长了脖子咽下去一口,问:“是喜鹊还是斑鸠?”混世魔王一边咀嚼一边闭上了眼睛,说:“都不是。”端方吧卿吧唧的,说话的速度快了,肯定地说:“不是麻雀。麻雀没这么大。不会是燕子吧?”混世魔王冷不丁地冒出了三个字:“是老鼠。”
端方停下来了。猛然停下来了。停止了咀嚼,停止了说话。连眼睛都停止了眨巴。端方的胃一下子收紧了,提了上来,仿佛被两只手握住了,挤了一下。一下子冲到了嗓子眼,在那里磨蹭。眼见得就要冒出来,有了喷薄的危险性。端方收了一口气,立即稳住自己,把持住了,憋足了力气,一点一点地往下摁。如此反复了三四回,端方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他把嗓子眼里的东西原封不动地送回了肚子。端方对自己说:“他奶奶的,别人能吃,我凭什么不能吃?凭什么?没道理。”端方从火钳上又取下来一块,送到了嘴里。混世魔王说:“好吃吧?”端方说:“好吃。”混世魔王说:“你可别告诉别人。”端方说:“当然。”混世魔王说:“你只要告诉了别人,呼啦一下就没了。我们就再也吃不成了。”端方笑笑,说:“那是。”
“你说,吴蔓玲会不会放你一马?”混世魔王突然又把话题扯回来了。
“你是说,她会不会答应我去当兵?”
混世魔王说:“是。”
端方在这一个晚上已经不像端方了,因为忧伤,他变得出奇地亢奋。他用那种豪迈的口气说:“不放?她要是不放,我就操了她。你看我敢不敢。”其实呢,也就是吹吹牛,随口一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