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刀背砸向沙鸡,沙鸡没有来得及叫唤一声,就歪着脖子倒在一边。我万分惊喜,用一只手拎着沙鸡,一只手拎着弯刀,然而我没有想到,还有更大的惊喜在等着我——那只沙鸡的身下,是六颗沙鸡蛋。

一、二、三、四、五、六,我怀着怦怦跳动的一种异常激动的心情,一遍遍地数着,从左到右数着,又从右到左数着,没错,就是六颗,不多不少,刚好六颗。

我蹲在地上,撩起衣襟,把六颗沙鸡蛋裹在衣襟里。我把刀子扔在地上,一只手抓着衣襟,一只手拎着沙鸡。我像战场上凯旋的英雄一样,内心充满了等待赞赏的渴望。

可是,丽玛没有赞赏我,她跪在地上,低着头,双手放在胸脯,喃喃私语。她的脸上挂满了哀怨,让人望而生悲。

在我的江湖生涯中,个体的生命只是一个代号,我们有时可以抹去这个代号,就像抹去脸上的雨滴。江湖中人,春点叫作吃隔念的,一贯过的是舔刀口的日子,惊惧和血腥贯穿在这种日子的分分秒秒,生死威胁随时都会降临,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我们见惯了死亡和鲜血,就像见惯了日出日落花开花谢一样。然而,丽玛就不一样了,她认为万物都有灵魂,每个生命都不应该被剥夺。

现在我终于想明白了,刚才猛然看到沙鸡的时候,我们虽然都很惊喜,但是惊喜和惊喜不同。我的惊喜,是因为我发现了沙鸡可以做食物;而丽玛的惊喜,是因为她发现了生命的奇迹,沙漠中还有另一种动物。

那天,我把六颗沙鸡蛋埋在了沙子里,不到一袋烟的工夫,沙鸡蛋就被烤熟了,我吃了两个,丽玛吃了一个。另外三个,我们舍不得吃,我们要留给第二天。

那只沙鸡被我放干了血,然后埋在沙子里。滚烫的沙子很快就吸干了沙鸡身体里所有的水分和血渍,将沙鸡烤得半熟。我撕下一块,放在嘴里咀嚼,它居然已经有了鸡肉的香味。我又撕下一块,递给丽玛。丽玛惊慌地摆摆手,赶紧低着头念念有词。

尽管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但我知道一定是祈求宽恕我。

我没有什么值得宽恕的,我连人都杀过,杀一只沙鸡算得了什么。在茫茫的一眼望不到边的沙漠里,我只要活着。

天黑后,我们又上路了。

漫天星光披在我们身上,连绵起伏的山丘从我们脚下一直铺到天边,无边无际的巨大的寂静包裹着我们,我们走在腾格里沙漠上,就像走在史前星球上。

这种景色实在太美了,它只存在于人们的传说中。然而,我们都没有心情来欣赏,我们只想赶快摆脱这里,走到尽头。

我们走着走着,丽玛突然拉住了我的衣服,我向后望去,看到那只豹子又出现了,它懒洋洋地跟着我们。从前面望去,它的肚腹和背脊就像一张纸一样。

和我们一样,它也饿坏了。它可能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所以它担心没有十足的把握攻击我们,只能不远不近地跟着我们,等待时机下手。它是怎么走进沙漠的?它为什么会走进沙漠?

我让丽玛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手中握着那把长长的弯刀。弯刀如湖水,在月亮下波光潋滟。豹子之所以敢挑衅我们,是因为它倚仗着它的牙齿和脚爪,而我之所以敢与它殊死抗争,是因为我有弯刀和丽玛。我就是拼掉性命,也要让丽玛安全走出沙漠。

豹子一路盘算着,想要吃掉我们;而我也在盘算着,杀死这只豹子,够我们吃几天?

丽玛走了一段后,她不走了,从布袋里掏出沙鸡,放在地上。我没有阻止她。她是丽玛,是我此刻最爱的那个女人,她无论做什么,我都不会反对。

我们走远后,豹子前爪抓住沙鸡,一口吞了下去。

一只沙鸡远远不够一头饿得奄奄一息的豹子的食量,然而,我再也没有了食物让它吃。

豹子逼近了我们,它吼叫着,龇着牙,用凶狠的眼光盯着我们。我又一次在空中虚劈着弯刀,也龇牙咧嘴地叫喊着,紧紧地盯着它的眼睛,竭力想用我的声音盖过豹子的声音。豹子看着我手中亮光闪闪的弯刀,转身走了,它可能胆怯了,也可能觉得我无聊。

然而,接下来它更无聊了。它居然屁股对着我们,激射出了一股长长的尿液。我拉着丽玛躲在一边,才避免了尿液溅到我们身上。

也许豹子体内也缺乏水分,它的尿液只是长长的一条,就戛然而止,像个巨大的感叹号一样落在沙漠上。

那天晚上,吃了沙鸡的豹子,没有继续跟随我们。